治疗方法:
在常规治疗(强心、利尿、扩血管)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的卡维地洛。根据血压、心率来调整卡维地洛的用量,安静时心率不低于50次/分钟,血压不低于90/60 mmHg (1 mmHg=0133 3 kPa)为最大耐受量。
一般情况,心功能判定Ⅰ级B和Ⅱ级AB的心衰病人加用卡维地洛12.5~25 mg,1次/天,心功能判定为Ⅱ级C或Ⅲ级C加用6.25~12.5 mg,1次/天,心功能Ⅲ级C以上的病人,不急于投入卡维地洛,先常规治疗,心衰控制尚可后再根据病人的全身情况给予卡维地洛,从6.25 mg 开始,1次/天,如需调整药量,每1~2周增加原剂量的1倍,同时监测血压、脉搏、肺部啰音等。
卡维地洛作为第三代β受体阻滞剂非选择性并兼有血管扩张作用,使心衰时血流动力学得到改善。
现代观点认为心力衰竭时心脏代偿机制虽然在早期维持心脏的排血功能,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必将对心肌产生有害的影响,加速患者的死亡。
卡维地洛可能有抑制交感神经对血管的收缩、减慢心率、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储备能力的增加,促使儿茶酚胺敏感恢复正常,提高运动耐力并有效控制心功能不全的复发。
目前多项研究提示非选择性比选择性的好,其中卡维地洛治疗心衰疗效可能最佳,用于治疗心衰的β受体阻滞剂。
心功能Ⅱ级B~C和心功能Ⅲ级B~C为加用卡维地洛理想选择,疗效显著,心功能判定Ⅲ级C以上,应在心衰控制尚可后,再小剂量慎重使用。